幫兒頂債卻捅死債主 莽父加重改判13年定讞
2018/08/01 11:5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47歲的王仁宏收到林姓討債人傳來的9萬元本票,以為是兒子在外欠的債,答應代為償還,卻因經濟壓力太大,見林男登門討債,氣得持水果刀狠捅林男致死,一審判刑11年,二審認為不符自首減刑要件,加重改判13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去年2月,22歲的林男前往王家討債,但王男的兒子並沒有與父同住,遂向王男表示他兒子欠酒店錢18萬,並以LINE傳送一張面額9萬的本票照片,雖然上面簽了不認識的名字,但身分證字號、住址都是王男兒子的,王男因此相信是兒子欠的錢。
由於家中還有讀國中的女兒,王男為保護女兒安全,只好同意承擔兒子的債務,之後陸續還了幾次錢,但因工作收入不穩定,經濟壓力過大,去年5月7日晚間林男再度登門討債,王男開口希望能寬限數日,但遭拒絕,一氣之下進廚房拿水果刀,朝林男左、右胸各刺一刀。
林男中刀後逃到大街,王男持刀在後追趕,林男逃了數百公尺,失血過多不支倒地,送醫急救後,當天深夜仍因大量失血、兩側氣血胸和心包膜填塞積血,不治身亡。
王男被逮後承認刺傷林男,但否認有殺人犯意,但檢察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林男負傷逃跑,王男仍持刀追出家門,且死者左胸的刀傷接近心臟致命部位,深達16.5公分,右胸刀傷也有14公分深,不採信王男當時只打算傷人的說詞,認定他有殺人的犯意,二審判刑13年,最高法院認同二審判決,今駁回王男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