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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送土地給兒子竟不養他 法官判兒要還土地

不肖兒不扶養80歲老父親,法官判兒子須把土地歸還登記給父親。(情境照)

不肖兒不扶養80歲老父親,法官判兒子須把土地歸還登記給父親。(情境照)

2017/09/20 19:15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不肖兒不扶養80歲老父親,老父氣的提告把先前送給兒子的土地要回來!黃姓老翁控訴,自己年事高、無謀生能力、沒有財產,每月只靠7000元老農津貼難以過活,既然兒子不養他,就把送給兒子的土地要回來。黃翁兒子只說自己有負債,不願扶養父親。法官判兒子須把土地歸還登記給父親。

老翁主張,位於台南市區內的一塊土地是他所有,基於養兒防老與相信兒子未來會盡扶養義務之心,於民國84年10月間把土地送給兒子、土地所有權也移轉登記給兒子。

「不料,兒子從105年底起無故不再扶養他」。黃翁控訴,兒子從那時起對他不聞不問,106年過年時也不見兒子蹤影,他已高齡80歲了,無謀生能力,名下沒有財產,每月只靠老農津貼7000元,根本不足以維持生活。

黃翁為此委請律師寄存證信函給兒子,要求兒子負起扶養責任,但兒子接獲存證信函後只打電話到律師事務所說「他有負債,不願扶養老父親」,從此音訊沓無。黃翁寒心的提告撤銷贈與土地給兒子,要求兒子返還土地。

黃翁兒子在開庭時未出庭、也未向法院提出任何書狀聲明。台南地院法官依民法贈與相關規定採認黃翁主張,判准撤銷贈與契約,被告應依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把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給黃翁,此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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