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獻金案 馬批惡意毀謗 周玉蔻:採訪要先鋪陳嗎
2017/07/26 18:5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不滿媒體人周玉蔻指他收受頂新非法政治獻金2億元,向她提告求償1000萬元並登報道歉,一審判馬敗訴,全案上訴高等法院,馬英九由律師代表出庭指稱周玉蔻一開始未指明誰收取政治獻金,有意在「鋪陳」,隨即不實指控馬收2億元獻金,乃惡意毀謗,但周當庭反駁,指馬方面「完全誤解新聞工作的本質」,庭後笑稱「採訪新聞還要先鋪陳嗎?」
全案緣起於周玉蔻被控從2014年12月17日起,透過新聞、談話性節目、臉書與報章指他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周並在個人臉書上登載「致馬總統公開信」,提及頂新集團與馬英九競選團隊有非法政治獻金。馬英九認為名譽受損,對周提損害賠償訴訟,求償1000萬元、登報道歉。
一審認為周玉蔻已經過合理查證,判馬敗訴,馬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今開庭傳訊馬英九、周玉蔻等兩造,馬未出庭。馬的委任律師吳柏宏認為,周玉蔻雖在2014年12月17、18日提到政治獻金案未指涉馬英九,只提及國民黨,直到同月22日時才提到馬英九,但這是一個「連續的行為」,雖未明講,卻是有意圖的「鋪陳」、吸引聽眾,再說出答案,吳認為應構成「真實惡意」。
周玉蔻反駁說,絕對沒有所謂的「鋪陳」一事,新聞事件具發展性,變化快速,無法去預測明天要報導什麼,怎能會說「鋪陳」,這顯示馬英九方面完全誤解新聞工作的本質。
法官當庭整理出兩爭點,分別是「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一事是否為真?」、「若不是真的,周玉蔻的發言是否盡到合理查證義務?」,並表示下次庭訊就進行言詞辯論,並訂宣判日。
刑事部分,馬告周加重誹謗罪,已判她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她已繳交5萬元罰金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