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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馬收頂新2億獻金逆轉判拘 高院:周未合理查證

周玉蔻。(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周玉蔻。(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7/04/11 16:2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媒體人周玉蔻3年前爆料指前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2億政治獻金,遭馬自訴控告加重誹謗並求償千萬元,台北地院認定周女所言可受公評,判她無罪,馬英九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前中華開發工銀董事長胡定吾否認當「中間人」,也對周玉蔻提告,此案起訴後併入高院審理,周強調有消息來源,應判無罪,高等法院認為周未合理查證,已損害馬和胡的名譽,今逆轉改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

高院判決指出,周玉蔻雖有與吳子嘉、胡忠信、蔡玉真、黃文局、張榮豐、宋耀明、謝國樑等人進行採訪或討論,但均非屬合理查證方式,且查證結果均顯示只有意見或主觀臆測,周應無理由確信為真。

判決說,周玉蔻未詳加查證,即輕率於《美麗島電子報》等處發表馬英九收受頂新2億政治獻金相關言論,已對馬英九和胡定吾的人格、聲譽產生負面評價,毀損名譽,「實屬輕率」,因此改判周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

周玉蔻是於103年底分別在《美麗島電子報》及多個政論節目中,指控馬英九總統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馬多次否認,並要求周道歉未果,因此委請律師,向台北地院自訴周女加重誹謗及求償1千萬元,並要求周登報道歉。

台北地院認為,周玉蔻有向多人查證,她是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而加以評論或報首,判她無罪;馬英九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此外,因周玉蔻影射胡定吾安排頂新集團捐獻金給馬英九,胡定吾否認當中間人,認為周所言不實提告,北檢起訴周,移審台北地院,因事實相同併入高院一併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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