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鄭永金炒地皮 前竹縣長范振宗高院改判無罪
2017/03/29 10:52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新竹縣長范振宗3年前在新竹縣長候選人邱鏡淳竹東競選總部成立大會上,指另一候選人鄭永金於擔任縣長期間,曾有「撈」、「炒地皮」、「吃工程款」等貪污不法行為,高等法院上午推翻一審有罪判決,改判范振宗無罪,還可上訴。
一審時,新竹地院認為范振宗言論已對鄭永金造成名譽損害,影響他人投票給鄭永金的意願,依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布不實事實」罪,判處范振宗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
103年新竹縣第17屆縣長選舉前,范振宗為尋求連任的邱鏡淳站台助選,9月28日在邱鏡淳竹東競選總部成立大會上,范振宗宣稱「鄭永金做過(縣長)了,大家都知道做得很爛,建設沒半點,現在他說我當選一定發,請問錢從哪裡來,政見寫了一大堆,我懷疑他是從書裡抄來的,鄭永金臉皮很厚,撈不夠嗎?撈8年還不夠,還要回來撈嗎?」
范還說,「林光華公開講『鄭百億』、『鄭永金鄭百億』,有吃錢沒吃錢我不知道,名字是林光華取的,我說沒可能啦,縣政府1年預算才100多億、200多億,我以前做的時候,最多也不過300多億、200多億,要吃掉幾百億不可能啦!還是有可能喔!炒土地嘛!我跟你講,叫鄭永金站著發誓,吃過人家的工程款、有炒地皮者,就發毒誓,看他敢嗎?」案經鄭永金告訴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