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鏡淳影射收回扣改判無罪 鄭永金:上訴到底
2017/02/17 06:00
認定發言有所本 更一審逆轉
〔記者楊國文、黃美珠、廖雪茹/綜合報導〕新竹縣長邱鏡淳被控兩年多前競選連任時,影射對手、現任台灣省諮議會議長鄭永金收公共工程回扣,以「搓湯圓」方式擺平司法案件,一、二審被依違反選舉罷免法判刑四月、褫奪公權一年,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邱未指名道姓、發言有所本,主觀上不具實質惡意,昨天逆轉改判無罪,還可上訴。
邱鏡淳表示「感謝司法還我公道,未來將持續推動新竹縣各項建設」; 鄭永金則回應,還沒有收到判決書,不便發表言論,但「我一定會上訴到底」。
鄭永金提起自訴指稱,邱鏡淳一○三年十一月廿五日下午,在新竹縣橫山鄉發表政見時,公開表示「桃山隧道包商全部賠光光… 回扣全部拿光光」、「因為這個人,非常會做人,非常會這樣搓湯圓,檢察官其他全被他搓光光」等語,影射他收受工程包商回扣,並以「搓湯圓」方式擺平司法案件,已傷害其名譽和影響縣長選情。
審理時,邱鏡淳稱當時未指名道姓,且是用客語說「搓粄圓湯」,意指鄭很會作公關、做人,卻被誤譯成國語的「搓湯圓」。
一、二審認定邱公開傳播未經證實的耳語及臆測,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褫奪公權一年。
更一審法官認為,邱未指名道姓,且鄭在縣長任內確有部屬因收賄被判刑,也有多項工程以統包方式招標由包商承作,其中桃山隧道工程還發生後續工程款糾紛,調查局為此曾調閱工程招標案卷調查,認定邱的發言有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