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女網友回家嘿咻 半途被推遭控「強姦」
2016/09/20 14:1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38歲何姓男子在「愛情公寓」網站,結識綽號「小真」的女網友,今年4月間將她帶回桃園市八德區住處,聊天後發生性行為,女網友離去後突傳訊指控何男強姦,不過,女網友衣服未破、身體無傷,離開時與何男互動自然,前後態度驟變,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女網友指證有諸多瑕疵,無積極證據證明何男性侵,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何男反駁曾對女網友硬來,他指出,女網友從事藝人經紀工作,約她逛街後將她帶回住處,吃飯聊天後很自然地發生性行為,他將女網友抱上床脫下衣褲,過程中女網友都沒有拒絕,做到半途突然把他推開稱:「不要!我們發展太快。」隨即說想要回家,他便騎車載她到火車站。
何男指出,事後她突然傳簡訊罵他「你去死吧你!想強姦!我會把你的行為公開,等著瞧吧」,何男回稱「小真怎麼了」、「昨天妳還好好的」、「我喜歡小真,只是妳態度怪怪的」,女網友還曾Line他要找白道、黑道,甚至半夜打電話約他見面,他嚇都嚇死了。
女網友除了單一指控外,沒有提出其他證據,檢方指出,女子描述何男住家地處偏僻,但現況卻是住宅密集區,調閱監視器顯示,女子離開時與何男互動自然,蒐證照面衣服沒有破損、身體無外傷,難以證明她有所抵抗,傳簡訊前後態度驟變,都是女子主動聯繫何男,與一般性侵受害者避之唯恐不及的態度迥異,沒有其他積極證據可證何男性侵,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