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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車資太貴 醉男挨告詐欺還譙警

高男飲酒後於西雲路攔搭蕭姓運將的計程車,欲前往台北車站,但抵達後,高男卻認為325元的車資太貴,比之前相同路線的車資還貴,因此拒絕付款,圖為台北車站。(資料照,記者郭逸攝)

高男飲酒後於西雲路攔搭蕭姓運將的計程車,欲前往台北車站,但抵達後,高男卻認為325元的車資太貴,比之前相同路線的車資還貴,因此拒絕付款,圖為台北車站。(資料照,記者郭逸攝)

2016/05/03 12:46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37歲高姓男子日前飲酒後,於新北市五股區搭乘蕭姓運將的計程車,欲前往台北車站,但抵達後,高男卻認為325元的車資太貴,不願付錢,雙方鬧上警局,期間高男還以「X你媽」辱罵警員,被控詐欺、妨害公務等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高男身上有錢,且如有詐欺犯意不可能與蕭男共赴警局,認定詐欺罪嫌不足不起訴,至於妨害公務部分,則因高男犯後態度良好,予以緩起訴。

處分書指出,今年3月23日晚上10點半左右,高男飲酒後於西雲路攔搭蕭姓運將的計程車,欲前往台北車站,但抵達後,高男卻認為325元的車資太貴,比之前相同路線的車資還貴,因此拒絕付款,雙方僵持不下,高男於是要求前往警察局做證,蕭男只好將車開往中山警分局。

高男到達警局後,與黃姓、林姓警員爆發口角,怒罵對方:「X你媽」,被警員當場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並對其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58毫克,蕭男也對高男提出詐欺告訴,警詢後將高男送辦。

檢察官傳喚高男出庭,他自陳飲酒後自我控制力下降,對於造成警員困擾深感抱歉,檢察官考量其犯後態度良好,依妨害公務罪嫌將他緩起訴,條件是捐國庫2萬元。

至於詐欺罪部分,高男表示,他身上有1萬元現金,他不是付不出錢,而是覺得之前搭相同路線也沒這麼貴,才拒絕付款;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高男如有詐欺犯意,不可能主動要求前往警局,應是酒醉後誤認蕭男超收車資,無詐欺犯意,將他不起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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