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中卷軟骨卡喉嚨 婦人獲賠1.5萬
2015/06/26 16:1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陳姓婦人3年前到北市某高級餐廳用餐,吃中卷熱炒九層塔時,喉嚨接近食道口處遭軟骨卡住,不適就醫,她怒告餐廳沒有完全去除中卷軟骨,使她食道粘膜發紅充血,致無法吞嚥,求償醫療費、慰撫金60萬多元,餐廳否認有過失,並對陳婦竟會吞下10多公分的中卷軟體驚訝認為「難以想像」,一審判陳婦敗訴,高等法院認定陳婦有8成過失,餐廳僅須負2成過失,判應賠她1萬5834元。
陳婦和姊妹淘3年前,到北市松山區知名餐廳用餐,食用中卷熱炒九層塔料理時,喉嚨接近食道口處遭10多公分的硬質軟骨卡住,造成黏膜發紅充血等傷害,緊急送醫,訴請民事賠償,刑事部份檢方以不起訴處分。
餐廳指稱,中卷有軟骨就好像清蒸魚含有魚刺、全雞熬湯也有雞骨,不能說他們有錯,拒絕賠償,除非陳婦能證明她所受傷害和中卷軟骨哽喉有因果關係。
台北地院依據醫院「檢查後未發現異物」的報告,判陳婦敗訴,但高等法院認為,醫院報告頂多代表檢查時軟骨已脫離咽喉,不能排除軟骨曾卡住咽喉,且陳婦食用料理後,主訴軟骨哽喉,因而反覆咳嗽、嘔吐以求排除,又因劇烈咳嗽、嘔吐而導致咽喉處黏發紅充血,認定她誤吞軟骨和咽喉傷害間有因果關係,研判餐廳有過失。
不過,合議庭查出,陳婦的姊妹淘證稱吃到中卷內有軟骨,本能就把它吐出,法官認為陳婦沒有細嚼慢嚥,造成軟骨卡住喉嚨的意外,本身有重大過大,應負8成責任,餐廳只有2成過失,僅判需賠1萬5834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