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檢舉」律師行賄法官 檢舉人判賠2百萬
2015/05/20 14:4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任法官、國大代表的莊姓律師,4年前遭人檢舉,指稱透過擔任法官的妻子,10年前以1千萬元幫案件當事人行賄多名法官,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查後證實是「烏龍檢舉」,莊姓律師指控,檢舉的4人是經由于姓立委助理被告知他有行賄的不實消息,對于等5人求償300萬元,但5人互推責任,高等法院今判5人應連帶賠償莊200萬元。
獲得判賠莊姓律師,是司法官17期結業的司法官,曾任嘉義、板橋地院的法官,28年前就退下法官職位,轉任律師,還曾經擔任國大代表。
100年1月初,特偵組然以貪污罪嫌傳喚莊姓律師,特偵組表示,莊姓律師被檢舉10年前收了當事人給的1千萬元,透過在高等法院擔任法官的陳姓妻子,找了2名法官一起吃飯,並當場交付賄賂,影響判決。
莊姓律師被特偵組問的一頭霧水,否認指控,特偵組查出,莊姓律師的妻子是林姓女檢察官,並非法官,全案很烏龍,很可能是曾任立委助理的于男受理陳情後,釋放不實消息,因此以「查無實證」為由,將莊男以不起訴處分。
莊不滿認為,于男和4名檢舉人誣指他行賄法官,對他名譽造成重大損害,因此對5人共求償300萬元。另對于男等5人提出誣告告訴,曾獲不起訴處分,經再議發回,目前仍由檢方偵查中。
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于男應全額賠償300萬元;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後,5名被告互推責任,都說自己沒錯不必賠償,高院認定,5人都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酌減為5人連帶賠償200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