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檢察官改革協會
2016/07/19 06:00
一九九八年間,司改會在立法院推動「法官法」立法,不少檢察官擔心將喪失司法官屬性,變單純行政官,更容易遭法務部控制,並認為時任法務部長的廖正豪漠視問題,因此發起組織檢察官改革協會。
檢改會成立時有四大目標,包括:捍衛檢察官的司法官屬性、建立協同辦案組織、主任檢察官推薦票選制度和基層檢察官評鑑檢察長,各地檢署檢察官共有三九一位(超過九十五%)連署參加。
第一次政黨輪替後,包括陳瑞仁在內的檢改會重要成員加入查緝黑金中心,推動將檢察總長改由總統提名,由立院行使同意權,後來檢改會的運作逐漸停擺,不料因昔日友軍司改會的激盪,再度復出。(記者項程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