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行車影像紀錄抓違停 北市新規6/1上路

台北市公車站。(資料照)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北市政府公共運輸處於5月18日發函給客運業者,要求業者配合北市府執行「公車行車影像紀錄舉發公車站區違規停車」:一旦違規事實發生後7日內完成舉發,客運業者須配合提供3-5秒差的連續影片或連續照片,以利市警局調查。新規於6月1日正式上路。
新規引發熱議、正反意見不同,有網友批搶錢,也有網友指,此舉有助改善違停。對此,公共運輸處今發新聞稿指出,部分民眾因一時方便,將車輛停放於公車站區,導致公車無法緊鄰站區路緣停靠,除造成輪椅乘客無法上下車,更嚴重影響乘客上、下車安全。
為了改善公車站區違停情況,4月起與北市各公車及客運業者、市警局共同研議此案;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將藉市區客運業者的行車影像紀錄,協助警方取締公車站區違停。新規於6月1日正式上路。
公運處指出,車輛停放於公車停靠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或56條規定,依規分別可處300至600元或600至1200元罰鍰;若乘客上下車時因此發生事故,亦可能須負連帶責任。

北市政府公共運輸處為了改善公車站區違停情況,4月起與北市各公車及客運業者、市警局共同研議此案;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將藉市區客運業者的行車影像紀錄,協助警方取締公車站區違停。新規於6月1日正式上路。照片為欣欣客運公文(翻攝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