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議員刪預算 嘉市體育會陳情
2016/05/31 06:00
槓上體育總會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市政府去年許可嘉義市體育運動總會立案成立,遭嘉市體育會質疑不符「國民體育法」規定,且市議員陳幸枝因兼任體育總會理事,質疑她在議會主導刪除今年市府補助體育會經費,有損體育會權益,昨動員到市議會陳情、抗議;陳幸枝聲明,體育總會依「人民團體法」合法成立,國民體育法未規定只能有一個體育團體,且議會是合議制,她沒能力對預算說刪就刪。
市府社會處長張元厚表示,依人團法第七條,得組織二個以上同級同類團體,但名稱不得相同,兩會都是依法立案成立;市府教育處長黃緒信也說,體育總會沒違反國體法相關規定;嘉市體育總會秘書長蔡協成表示,苗栗縣也分設有體育會與體育總會,「體育愈多人參加愈好」,政府不可能限制人民團體的數量。
昨天上午,市體育會總幹事盧孟聖、前里長宋鐵雄及木球協會會員等七十餘人,在議會門口拉布條抗議,要求陳幸枝出面接受陳情書,但她未現身,由議長蕭淑麗代表受理,議員張榮藏、王美惠均到場關心。
盧孟聖表示,每縣市只有一個體育會,包括台中市、台南市升格後,都合併為一個體育總會,依國體法,體育會單項委員會才是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承認的組織,去年議會審查今年度預算,市府補助體育會一百萬元,因陳幸枝主導刪除,造成運作跟權益被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