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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線拓寬環差 環團疑假暫緩真闖關

花蓮縣環評委員會審查一九三拓寬,場外環保團體舉牌表達意見,還製作「感謝狀」給花蓮縣政府,希望縣府承諾保留三棧至美崙段,暫緩開發。(記者花孟璟攝)

花蓮縣環評委員會審查一九三拓寬,場外環保團體舉牌表達意見,還製作「感謝狀」給花蓮縣政府,希望縣府承諾保留三棧至美崙段,暫緩開發。(記者花孟璟攝)

2016/05/24 08:00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環評審查委員會昨天下午進行「縣道一九三線(三棧至光華段)拓寬改善計畫環差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的第二次小組會議。由於報告書中諸多內容待釐清,環評委員結論「限期補正」,要求開發單位在十一月三十日前送件再審;有環委透露,如內容仍不完備,有可能全案退回。

口頭提北段暫緩 書面審全段

對於小組會議結論,開發單位花蓮縣府則表達「尊重環評委員專業意見」,將再補強報告書內容送審;地球公民基金會花蓮辦公室主任蔡中岳則認為,開發單位既已決定北段暫緩開發,就應針對南段重提環評報告,否則這次通過,形同替全段開發的報告背書,形同「假暫緩、真闖關」!

會中開發單位口頭表示「北段會暫緩開發」,僅爭議較少的十五K至二十一K維持開發,但報告名稱及內容,都還是三棧至光華段的全段拓寬,引發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黃靖庭質疑:「今天到底審三棧到光華、還是南濱到光華」?

環局︰程序問題 依法報告

縣府環保局則表示「這是程序問題」,因目前程序是原環評報告八十八年通過後,超過三年未開發,依環評法十六條及十六條之一,需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因此仍是審查全段!

多處待釐清 委員要求限期補正

環評委員胡紹華也認為,報告中包括北、中、南三個路段,但對照表中沒註明北段暫緩開發,會讓民眾有疑慮;胡也質疑南濱到吉安段欠缺詳細內容,包括安全性、服務水準等等,就連南段拓寬包含排水設施改善,也是上午現勘時環評委員才知道,報告中都未呈現,要求開發單位說清楚。

環委何鎮平則說,一九三美崙段除了海岸路,南北向還有民權、府前、中美路,替代道路已很多,因海岸路有花蓮高中、文化局、氣象局及大片景觀綠地、休憩步道,認為「景觀及人文若開發就不可回復」,如要拓寬成三十米路應有充分必要性,認為一九三線美崙段沒有開發必要。何鎮平也認為南濱到吉安段,報告中沒看到內容,質疑開發單位「趕時間就算了,不能呼攏人」、「鄉長黃馨也在這裡,你看得下去嗎」?

環委邱求三說,這次是要開發南濱到光華,北段開發暫緩,但報告書應詳述暫緩原因,且暫緩原因什麼情況消除,會「重新開發」都要弄清楚,否則要是案件通過,不就代表「委員完全同意報告內容」?

會中林務局代表則說,如果一九三拓寬只有南段,林務局沒有意見,但檢視報告內容中,北段仍有使用到二六一三、二六一八兩塊國土保安林,認為開發單位應依上次結論,修正報告為北段不應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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