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受刑人夾帶違禁品 管理員收賄判8年半
2016/05/05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台東岩灣技能訓練所戒護科管理員曾令隆,九十四年起幫十三位受刑人夾帶香菸、茶葉及高粱酒等違禁品,四年來撈進二十四萬多元,經獄方告發,最高法院昨判他八年六月定讞。
判決指出,曾男從八十八年起擔任岩灣技訓所管理員,從九十四年十月起,收受刑人阿琪親人的匯款五萬五千元,數日後夾帶MP4播放器並灌片,茶葉及香菸給阿琪。
曾男不僅提供夾帶服務,他還幫受刑人把小型電視器帶到監所外維修,維修完再帶回給受刑人觀看;若有受刑人想喝酒解悶,曾男就索取四萬多元,代買高粱酒供受刑人飲用,共收賄二十四萬五千九百二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