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槍擊要犯夾帶違禁品入監 屏監管理員依收賄罪起訴
屏東監獄。(資料照,記者陳彥廷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監獄馮姓管理員涉嫌收賄幫槍擊要犯林豐德夾帶違禁品入監,屏東地檢署今天偵結,分別依貪污治罪條例期約受賄罪及行賄罪起訴馮員與涉嫌居間運作的林豐德吳姓女友。
入獄服刑的林豐德去年10月間被查獲夾帶手機,經調閱通聯紀錄後,多半是林豐德與吳姓女友的聯繫紀錄,林豐德卻把私藏手機的責任推給室友,而且許姓室友還一肩扛下,矯正署遂將林德豐及其他6名同房室友移監收容。
屏檢查出林豐德常透過吳女處理外面的「事務」,需要手機隨時交辦事情,便透過吳女找上退休的柯姓屏監管理員幫忙牽線,買通剛進入屏監服務不久的馮姓管理員,但馮、吳2人均否認將手機夾帶入監交給林使用,檢察官今年2月初訊問後,認為馮、吳涉嫌重大聲押獲准。
不過,許姓受刑人直到現在仍堅稱手機是他的,林豐德及馮、吳3人始終否認夾帶手機入監,檢方雖無直接證據證明手機是馮員交給林使用,但透過通聯記錄,查出馮、吳互動關係,並從舍房走道監視器畫面中,發現馮員多次利用巡房機會將香菸及茶葉等違禁品丟給舍房中的林豐德。
屏檢表示,馮員涉嫌收受吳女金額不詳的賄款幫林豐德夾帶違禁品,林的同房室友並供出馮員每週平均2次將香菸及茶葉傳遞給林豐德使用,儘管馮、吳堅決否認,但檢察官認為2人涉案事證明確應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