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地申設產業園區 竹縣開放
2016/02/05 06:00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政府拚招商引資,衍生產業用地供需失衡問題,為此,針對公民營事業或興辦產業人依「產業創新條例」申請設置產業園區,簡化相關申請作業流程。以前須等縣府核准設置後,才可提相關計畫書做後續審查,簡化後可同時進行。
縣府統計,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到今年一月,有意來新竹縣投資的廠商共一百五十二家,產業用地需求累計共一千五百卅三.六公頃,但只有五十四.七八公頃可供使用,還少一千四百七十八公頃。
縣府國際產業發展處說,依法,卅公頃以下可直接由縣府核定設置,藉此鼓勵民間企業或私有土地申設。其中,設置園區基本要件為非都市土地面積五公頃以上,山坡地範圍面積十公頃以上,產業用地不得低於全區六十%,公共設施用地不得低於廿%。
國發處說,新竹縣內已編定卻未開發的老舊工業區,包括芎林五龍、新埔、新豐中崙段、北埔、關西大旱共約一百零五公頃,目前進駐廠商共五十二家,其中只有大旱工業區內歇業工廠佔地二公頃未實際使用。
目前縣內最大、也最為人熟知的就是新竹工業區,隸屬經濟部工業局管理,總面積五百一十七公頃,目前可用之地只剩約九.七四公頃,縣府正積極推動鳳山工業區的編定和開發,全區也僅十八公頃,對於廠商需求,連塞牙縫都很難!
國發處直言,這些私人申設的產業園區仍須依照各自狀況,跟其他相關法令配套申請地目變更或環評等等。至於睦鄰工作,縣府可居中協助溝通,申請人也要努力避免民怨。截至目前,已有新埔清水產業園區提出,正提送相關計畫書給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