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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蹺2.5天規避中輟 校方籲網咖勿容留

草屯警分局召開校園安全座談會,有高中教官建議網咖在上課時間不要容留國高中蹺課學生。(記者陳鳳麗攝)

草屯警分局召開校園安全座談會,有高中教官建議網咖在上課時間不要容留國高中蹺課學生。(記者陳鳳麗攝)

2015/10/27 06:00

〔記者陳鳳麗/草屯報導〕草屯警分局昨召開校園安全座談會,旭光高中教官反映,有學生為怕被報中輟,常蹺課兩天半、到校半天,而蹺課時間多流連在網咖,請警方行文網咖業者,不要在上課時間容留學生,草屯警分局長陳春周允諾會行文給業者,請業者配合。

而據了解,縣府早訂定了「南投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該條列第七條即規定上課時間不能容留學生,業者若違反規定,可處二萬元罰鍰。

縣立旭光高中有教官昨在座談會中表示,國、高中學生若連續三天不到學校,第四天校方就會通報中輟,因此少數常蹺課學生,就會先蹺課兩天半,第三天下午再到學校,規避中輟通報。

這名教官說,據觀察與了解,蹺課的學生大多到網咖上網,而過去因為網咖間數較多,學生上網咖會有區域性,但因近來網咖生意不好,已關掉不少家店,過去各校蹺課生各有愛去的網咖,現在則不乏聚在同一間,彼此變成朋友,令人擔心會一起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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