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心園摩天輪 公所:違法應拆除
明天前遷移 否則將斷電
〔記者顏宏駿/田尾報導〕位於田尾鄉的怡心園遊客廣場土地為公所所有,出租給業者經營,沒想到業者未經許可設置有一座四層樓高的摩天輪,鄉長林文華認為該摩天輪違法設置且有安全疑慮,要求業者在十月十五日前遷走,否則將加以斷電,引起業者不滿,抨擊公所「斷人生路」,不排除循法律途徑爭取權益。
這個摩天輪位於怡心園遊客廣場前,為區內最精華的地段,遊樂設施為業者所有,擺放位置約十多坪,目前業者只在假日營運,每坐一次五十元。而業者以每月一萬二千元向公所承租,雙方在九十九年首度簽約,一○三年再續約至一一二年,但是在租約規範中並未提到公共安全維護的部分。
鄉長林文華表示,八仙塵爆意外發生後,國人對於公共空間的遊樂設施安全更為重視,田尾公路花園每到假日遊客如織,怡心園摩天輪是營利設施未通過安檢,公所擔心發生意外,今年六月十二日召開「田尾鄉休閒展場及週邊攤位重新議約會議」,會議中發現業者違反內政部「機械遊樂設施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其中最主要是未申請雜項執照,也就是電機運轉證明和電機安全結構證明。
林文華說,由於業者已違反上述規定,且公所這段期間已寄達公文通知業者限期拆除,若業者仍不聽,公所將從明日起予以斷電。
業者:循法律途徑爭權益
業者李泳佶說,現任鄉長根本就是推翻前任鄉長租約,他只是小老百姓,現在景氣那麼差,公所此舉只是「斷人生路」,若鄉長要一意孤行,他會循法律途徑爭取權益。
而縣府建設處表示,公所主要出借土地給業者,而該設施一定要申請「雜項執照」,至今他們並未收到業者的申請,業者已經算是違法營業,將在近日內前往了解,至於業者推稱公所不發給地上建物使用權以致無法申請雜項執照一事,應該由雙方去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