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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典》輕軌優先路權

圖為輕軌運行場景。(資料照,記者王榮祥攝)

圖為輕軌運行場景。(資料照,記者王榮祥攝)

2015/07/30 06:00

行政院訂立輕軌行經路口道路相關規則,界定輕軌列車與一般道路部分共用道路時,將比照緊急車輛擁有優先路權。

立院則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汽機車駕駛人惡意阻擋輕軌,將開罰600到1800元;闖越輕軌平交道,將重罰3600到10800元;在輕軌行經路口紅燈右轉,開罰1200至3600元;在輕軌行經路口倒車或迴轉,也要開罰600到1200元;自行車若在輕軌路口闖紅燈,一樣罰300到600元。

(記者王榮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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