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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入大武山保留區泡湯 最高罰百萬

吉普車在大武山自然保留區涉溪尋溫泉,已違反文資法,最高可開罰100萬元。(記者黃明堂翻攝)

吉普車在大武山自然保留區涉溪尋溫泉,已違反文資法,最高可開罰100萬元。(記者黃明堂翻攝)

2014/12/23 06:00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最近寒流頻發威,到山林野溪找溫泉泡湯的民眾增加,甚至在臉書揪團,直入大武山自然保留區,被台東林管處攔下勸阻;台東林管處表示,金崙溪、太麻里溪水位仍高,且因降雨等因素,致地質不穩、常有落石及崩塌的情形,台東林管處並未開放民眾申請進入,擅入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台東林管處處長張鐵柱表示,最近在太麻里溪陸續勸阻上百名開吉普車欲涉溪進入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的民眾,勸阻他們違法進入保留區。

張鐵柱說,這些民眾大都是尋找野溪溫泉泡湯,並且有人參加臉書上的「揪團」活動,他們都表示並不知道進入自然保留區需要事先申請。

張鐵柱說,大武山自然保留區是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告設立,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任意進入自然保留區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情節重大者,改變或破壞自然保留區之自然狀態,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他說,罰責相當重,民眾千萬不要因天泠泡湯而誤觸法網,跟自己荷包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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