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父親 逆子判無期徒刑
2014/12/18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竹縣男子林韋良認為薪水被挪用,憤而在家中以汽油彈縱火,造成林父被大火困在5樓陽台活活燒死,消防救災過程被批「八掌溪事件翻版」;高等法院更二審認為,林男先縱火,不顧父親安危自行跑掉,有殺人意圖,昨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縱火2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宣判後,林韋良向合議庭鞠躬,一語不發遭還押。
33歲林韋良認為家人挪用他的薪水,與父母多次口角,去年1月15日抽取機車汽油裝進寶特瓶,在家中客廳縱火,起火後,見火勢難以控制,獨自衝下樓騎機車逃離,60歲父親躲到5樓陽台等待救援。
消防局因雲梯車無法進入窄巷,救生梯高度只到4樓,林父在眾人目睹下,被活活燒死,新竹縣消防局長吳武泰為此下台。
一、二審均認定林男有殺害父親意圖,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等罪名判處林男無期徒刑,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林無殺父意圖,改判19年,上訴最高法院後,發回高院更二審。
更二審認為,林男主張為洩恨縱火,無意殺人,但他縱火後,不顧父親安危自行跑掉,也未向消防單位報案或向他人呼救,最後造成父親困在陽台被燒死,顯有殺人意圖,依此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