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洋 刺網漁具標船名編號
公告到期 最快年底實施
〔記者俞肇福/基隆報導〕基隆市政府保護漁業環境,又再向前邁進一大步!
為了避免廢棄網具污染海域,基隆市產發處十月下旬公告將推動刺網漁具實名制,昨天公告到期,未來漁船網具需標示船名編號,未登記標示漁具不准在基隆沿岸、基隆嶼及北方三島五百公尺內下網作業,違者可處一萬到十五萬元罰款;產發處近日將相關辦法提市務會議討論、送漁業署核定,最快今年底實施。
漁業署協助 辦退場轉型措施
另外,自一○六年度起,漁業署將協助基隆市辦理傷害性漁具漁法退場轉型措施,將進行主兼營刺網漁船執照及刺網網具收購,逐步輔導刺網等傷害性漁法退出三海浬海域或改兼營其他漁法。並辦理海底生態棲地復原工作,積極改善及維護沿近海棲地生態。
產發處科長蔡馥嚀說,刺網分單層與多層,多層刺網具有漁獲效率高之優點,本市籍刺網漁船主營廿四艘、兼營五十八艘,合計八十二艘,佔本市籍漁船十三‧六五%,作業型態多為將網具投放置海底,並使用錨碇固定之底刺網。
蔡馥嚀說,基隆沿岸及所轄島嶼五百公尺以內海域多屬珊瑚礁岩區且多為未開發海域,為保護珊瑚及幼生魚類育成環境,避免遭受刺網覆蓋及纏繞,研擬「基隆市所轄海域刺網漁業採捕水產動植物及有關限制事宜」草案,希望保護環境。
違反相關規定 最高罰15萬
蔡馥嚀說,違反相關規定者,可處一萬到十五萬元罰款,一年內累積二次以上,並確定裁罰者,由市府報請行政院農委會依漁業法規定,收回漁業證照三個月。
有漁民碰到蔡馥嚀跟她反應,基隆嶼和沿岸間各限制五百公尺,會被限縮作業空間;蔡馥嚀回應說,三海浬禁網是遲早的,目前希望有配套的退場機制,不是一次全禁。
基隆區漁會總幹事陳文欽表示,新北市早在幾年前就推動三海浬內全面禁用流刺網;產發處推動刺網漁具掛牌的管理機制,未來,查獲流刺網時在不該下網的地方出現,就能查到事主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