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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慕她掌握她 裝竊聽軟體判刑

2016/07/19 06: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曾姓男子向經營網站的黃姓業者購買手機竊聽軟體,用來竊聽愛慕的女性友人的電話聊天內容以及掌握手機定位,因黃姓業者被檢警查獲,使得曾男犯行曝光,兩人都觸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被起訴,法官認為兩人犯後均具悔意,判曾男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黃姓業者則獲緩刑,但須支付20萬元處分金,均可上訴。

屏東檢調去年接獲檢舉,指有某網站公開販賣手機監控軟體,除提供該軟體檔案供下載外,並連結Youtube影片,提供安裝、登入操作教學,涉嫌違法。

檢察官遂指揮調查單位偵辦,查獲41歲黃姓男子從2年多前即架設並經營該網站,宣稱其所提供的手機監控軟體具備竊聽通話紀錄、簡訊紀錄、衛星定位、網路定位及LINE文字訊息等功能,藉此招攬有意窺視及竊聽他人私密的民眾上網訂購,每月使用費600元。

49歲曾姓男子去年4月間向黃男購買後,將竊聽軟體下載至愛慕的楊姓女性友人的手機,楊女渾然不知她的通話紀錄、簡訊、手機定位、LINE的聊天紀錄等私密通訊內容陸續被上傳至20kapp網站伺服器內,被曾男瀏覽竊錄,若非檢調破獲該非法網站逮捕黃嫌,楊女根本難以察覺,在得知曾男犯行後,憤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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