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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言論多元市場 時代力量推「反媒體壟斷法」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後左)、徐永明(後右)召開「反媒體壟斷法制化」公聽會,會中邀請專家學者共同針對議題討論。(記者王藝菘攝)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後左)、徐永明(後右)召開「反媒體壟斷法制化」公聽會,會中邀請專家學者共同針對議題討論。(記者王藝菘攝)

2016/02/27 06:00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時代力量昨日舉行「反媒體壟斷法制化」公聽會,黨主席黃國昌雖未能進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但他強調本會期會將「反媒體壟斷法」列為優先法案,將以媒金分離等原則,力阻大財團併購媒體,箝制言論市場;與會傳播學者也憂心政府對媒體所有權管制嚴重不足,須盡速立法管理。

憂言論箝制 黃:「我真的很怕!」

「我真的很怕!」黃國昌說,當年國民黨、民進黨曾對社會宣示此為重要法案,也在交通委員會完成審查,但多年來卻一直無法送進立法院審查,近來媒體併購案接二連三,新國會產生後,反媒體壟斷法確實迫在眉睫。

很多大老闆很高興 因黃沒進交委會

「很多大老闆很高興,因為黃國昌沒有進交通委員會。」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說,媒體的紅色供應鏈正形成,大財團持續想併購台灣媒體,很可惜行政院的優先法案內沒有這條,未來再辦公聽會將邀請徐旭東、蔡衍明等大老闆出席。

時代力量提出反媒體壟斷法立法的十大原則,分別是以新聞媒體為主要規範對象、針對產業現狀建立明確紅線、壟斷計算指標要具體和透明、公共利益納入審查標準、確立媒金分離原則、法定透明審查程序、禁止媒體不公平競爭之行為、納入公益訴訟條款、明文保護新聞工作自主權,包含回溯條款。

台大新聞所教授洪貞玲表示,近年來的併購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幾乎都通過,對媒體所有權的管制嚴重不足,新聞、財經頻道應予較嚴格的控管。

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劉昌德認為,應立法禁止系統商經營頻道,建議製播分離,對最賺錢的平台課特別稅,當成影視基金來源,解決劣質電視節目充斥的現象。

「媒體併購會帶來冷冽寒風!」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胡元輝更直言,該法案不只牽涉媒體生態,也影響政治品質,台灣企業政商關係複雜,媒體併購弊大於利,必須立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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