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出售案 附加2負擔通過
2018/12/13 06:00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公平會委員會議昨審議中嘉股份出售案,附帶兩項負擔有條件同意此案。公平會認定,此案為上層股權結構變動及經營權移轉,對相關市場佔有率、市場結構及市場集中度都沒有變動,因此決議依公平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但附加負擔,以確保整體經濟利益。
這是中嘉第四次出售,過去中嘉大股東安博凱(MBK)以兩家公司分別投資其他公司,控有十二家系統台。此次由宏泰集團旗下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為主的五家法人股東成立泓策創投,計畫以五一五億元收購中嘉。
公平會昨附加兩項負擔同意中嘉案。第一,泓策創投及振瀚公司應於雙方結合後次日起三年內,每年底前送交其所代理頻道當年度銷售辦法、所代理頻道對全國各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的當年度授權條件等,送交公平會備查。
再者,應履行有益整體經濟利益的事項,針對消費者部分,把有線電視服務收視品質、頻道內容及寬頻上網服務品質提升等有利消費者多元選擇及付費方案的具體措施及實施成果,同樣在雙方結合次日起三年內,每年底前送公平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