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眼檯燈傷眼 消基會調查7成標示功率不實
2017/04/17 19:46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護眼檯燈真的護眼嗎?消基會今天公布去年抽查市售護眼檯燈15件結果,其中功率標示不合格率最高,達7成共計11件,另有3成3光照不足,長時間使用可能傷眼。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應針對標示不實部分立即要求業者下架回收,並建議民眾選購護眼檯燈時應選照射面積較大、500流明(Lux)以上的閱讀檯燈較佳。
消基會去年抽驗包含大廠牌生產的15件市售閱讀檯燈,結果發現有11件功率實測與標示誤差正負超過10%、且5件商品照度值未達500流明標準、又有5件商品均勻度小於0.7等,長時間下來恐會傷害眼睛、造成眼睛容易疲勞或是增加近視風險等。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針對檯燈照度水準,目前我國行政法規並無強制要求,但針對功率實測與標示有落差商品,主管機關應依據《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下架並限期改善,違者也應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才可保障消費者權益,因為實測功率若大於標示功率正負超過10%即代表較耗電。
最後消基會建議,民眾在選購檯燈時勿選擇較省電的商品,應選擇照射面積較大、光照度夠的商品,避免為省點卻傷眼,反而本末倒置,傷害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