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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免稅額6000元 雙北房東喊不夠

內政部舉辦首場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公聽會,不少人關心6000元免稅額問題。(記者鄭鴻達攝)

內政部舉辦首場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公聽會,不少人關心6000元免稅額問題。(記者鄭鴻達攝)

2017/02/10 18:57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針對「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不動產業者、地政士及房東在公聽會中,主張雙北房租每月多超過1萬元,6000元免稅額太低。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表示,若以月租2萬元來說,扣掉6000元後,再配合扣除53%房屋必要耗損成本認列減稅,實際僅需繳稅約1300元,接近最低所得稅率,誘因足夠。

內政部今舉行首場「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公聽會,會中邀請不動產業者、房仲業、房東等相關代表與會。永勝資產科技集團執行長徐銘達指出,租屋市場長期不健全,租屋業宛如棄兒,成為高房價元兇之一,在稅金問題,自用非自用地價稅相差近兩倍。

針對草案擬每月租金6000元以下,房東可免綜所稅,鼓勵房東釋出房屋出租,徐銘達表示現在以雙北租屋需求跟難度最高,再小的套房月租都要1萬元,希望能將6000元的額度提高,若因此能鼓勵屋主把多餘房子拿出來租,屋主意願解決,自然就會形成市場。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王進祥則認為,台灣租賃市場本就不正常、不健全外加逃漏稅嚴重,減稅是最大誘因,6000元額度太低、誘因不夠,且草案中「每屋」的名稱部分,未來恐怕在法律攻防、減免稅額計算有疑慮,每屋與每戶定義應更清楚。

個人房東施純傑表示,以房東立場他很支持此草案方向,但他無法忍受租金減稅優惠只針對代管、轉租業者,若房東們肯報稅,代管費用行情是總租金10%絕非僅僅5%,且若無償替親友代管房子,是否也要代管業執照,希望條例草案中的文字,能釐清這部分。

個人房東連先生指出,在雙北月租金6000元以下的多為頂樓加蓋、再隔間套房,若要一整層,月租金絕對都超過15000元,這部分免稅額應至少提高到25000元,或許此額度是因財政部會擔心因此讓稅額鉅減,但其實只要透過租屋平台的價格,就能查到出租價格。

花敬群回應,訂草案時每戶每月6000元額度,已針對個人小房東的減稅部分努力過,也跟財政部溝通過,並非只有為了業者,但確實有執行、解釋難度,月租金2萬元已算偏高,通常也是經濟較寬裕者在承租的全新或大型物件,房東可以有調控空間,可以漲租。

花敬群以每月租金2萬元為例,扣掉6000元額度變14000元後,再扣除53%房屋必要耗損成本認列減稅,房東實收租金2萬元,僅繳1300多元租金,已近最低所得稅率,誘因足夠,若一般租屋只需繳一點稅,不必擔心逃漏稅,繳一點稅就能合法且進入專業管理系統,讓大家都更好。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表示,扣掉6000元再加上53%扣除額,誘因足夠。(記者鄭鴻達攝)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表示,扣掉6000元再加上53%扣除額,誘因足夠。(記者鄭鴻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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