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週休2日 勞動部:勞資都盼盡快
2016/06/07 13:37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勞動部針對希望落實週休二日草擬修正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草案,今早邀集勞、資、政、學代表討論,據轉述,會中勞、資雙方幾乎都希望盡快修法,勞動部將彙整意見、全盤檢討文字,才會送行政院核定。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蒨倩表示,今天各方主要焦點都在週休二日,資方認為,休息日加班費提高到加倍、人事成本已經拉高,也願意接受,至於勞方有要求落實週休二日,也有主張休息日加班費應該更高,但盡快修法已經是共識。
依照勞動部版的草案,每7日應有2天休息,一天為例假、一天稱休息日,例假僅「天災、事變、突發事件」才能出勤,休息日出勤的時數要計入「延長工時」(加班)總數,工資按時數加倍發給。
此外,「二週彈性工時」(勞團批為「變形工時」)每日正常工時上限為10小時、每週上限48小時,「八週彈性工時」每日上限8小時、每週上限48小時,且都明文加註「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但中央機關指定行業才能採行的「四週彈性工時」規定不同,是「每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之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