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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大尾郭冠英」

    2014/05/11 06:00
    前新聞局駐外人員郭冠英(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前新聞局駐外人員郭冠英(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鄒景雯/特稿

    郭冠英事件讓社會共憤,但有一樁潛在的「特大尾郭冠英」,恐怕在官官相護的「共犯」結構下即將得逞,那就是這次監委提名過程,是否為力保黃世銘一四○○萬退休金的反擊佈局?

    「共犯」不是形容詞,正是卸任後即將面臨追訴的「洩密罪」被告共犯馬英九。這人事安排何以被揣測是共犯思維?關鍵在於公務員懲戒法中的「攔截機制」。該法第七條明訂︰公務員因案經監察院提出彈劾案者,不得資遣或申請退休。法官法第五十五條同樣有類似之規定。

    現任監委吳豐山與洪德旋對黃世銘提起彈劾,從去年底到今年初,歷經三次審查會,第一次五票對五票,第二次人數不足流會,第三次六票對六票,依據《監察法》,監察院對同一人提二次彈劾未通過後,不能再提彈劾,因此宣告鎩羽,這過程「有驚無險」,幾近「動搖國本」。道理很簡單,如果黃世銘無法安全降落,綁在一起的馬英九如何不粉身碎骨?

    這次監院改組,吳豐山、洪德旋雙雙落馬,主動迴避的余騰芳反而成為「余右任」,讓不少人心領神會。至於兩次投票贊成彈劾者,是不是全被秋後算帳、清理門戶,一律換上清一色的正藍旗保皇部隊?監委們絕對比外面更清楚。

    如果,以上的監院內部傳聞為真,那麼不就說明馬英九是以「有罪被告」的思維在佈局人事?而非由糾彈審計的功能出發,則何必煞有介事的大搞提名推薦的形式主義,乾脆請馬黃二人直接商定,絕對更加快意。

    業經一審宣判洩密案有罪的黃世銘,要保住退休金,還有第二道關卡要過,就是司法必須「協助」他採取拖字訣,全民不妨等著看二審宣判要等到何時?又會如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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