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循陳帝國模式 送軍火犯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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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竹聯幫弘仁會板橋分會長廖緯蒼與小弟曾孟瀚,是本次重大槍械走私案的核心份子,槍彈闖關來台遭查獲後,隨即被同夥從中國接應到新加坡窩藏,刑事局掌握到二人行蹤,透過註銷護照、聯繫星國警方等方式,讓二人被星國依違法居留之由驅逐出境,送上華航班機直接由我國警方押解返台,過程與多年前棄保潛逃海外的峻國建設董座陳帝國被押解返台模式如出一轍。
軍火犯三國竄逃 我聯繫星國斷後路
我國與新加坡沒有邦交,也無正式司法合作關係,不過實務上雙方在遞解人犯方面,有不少成功的合作經驗。最早一次可追溯到一九八八年二月,當時殺人嫌犯楊明宗逃往中國被公安逮捕,中國基於政治理由不便和我國接觸,但也不想「養」這個殺人犯,雙方遂約定以新加坡為第三地安排遞解。
隔年四月廿一日,中國公安從上海經香港轉往新加坡,將楊明宗交給星國警方,次日再由星國警方轉交我國警方接手,順利從新加坡押解楊嫌回台,完成一次歷史性任務。
第二次合作是在一九九四年四月,當時刑事局破獲香港亞視林姓少東遭強拍同性戀影帶勒索案,主嫌牟中華潛逃星國,不久就被星國警方逮捕留置並遞解出境,由我國警方接手押回。
最經典的合作案是在一九九六年,峻國建設董座陳帝國涉入國醫中心工程弊案等案,持澳洲護照棄保逃至雪梨,再從雪梨轉往新加坡投宿飯店,我方掌握後,提示他的犯罪證據請求星國警方協助緝捕,星方驗明文書證據資料,助我國逮捕陳帝國,將他送上華航班機由我方押解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