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鳥多特休 恐有假不敢休
2016/12/08 06:00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通過,雖然七天國定假日被刪除,不過做為配套,將增加勞工的特休假,其中工作滿半年的資淺勞工將享有三天特休假。但仍有不少勞工表示,剛進公司沒多久根本不敢請,而且相關的管制措施不明,恐讓特休假仍是看得到、吃不到。
對修法後資淺勞工特休假變多,在知名連鎖餐廳任職八個多月的林先生表示,菜鳥剛到公司任職,一切都戰戰兢兢的,怎麼敢開口跟公司提出特休假要求、並要資深員工幫忙代班?
另一名在私人企業擔任公關工作的方先生表示,雖然已經在這家公司工作三年多,但每年請特休假的日數都不超過五天,每次請假時都會被公司以各種理由回絕,而且沒休完的特休假最後也都放水流,沒有任何的補償。
他說,如果沒有一套完整的管制措施,讓雇主重視勞工的休假權,特休假再多都沒有用。
對外界關心的特休假制度變革,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新法上路後,雇主必須主動告知勞工的特休假天數,未休完特休假也應折成薪資發給勞工,而且必須造冊管理並詳實記載勞工使用特休假的情形。
至於特休假可能看得到、吃不到?謝倩蒨說明,依勞基法規定,雇主不能拒絕勞工請特休假,否則屬違法行為,將會開罰;不過,若是雇主有營運上的急迫性或勞工有個人需求,可透過協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