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事件判六年 港獨梁天琦上訴被駁回
提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訴求的香港本土派團體「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路透檔案照)
提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訴求的香港本土派團體「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二○一六年旺角騷亂事件被裁定觸犯暴動及襲警罪,判刑六年。梁對刑期不服提出上訴,香港高等法院二十九日正式駁回。同案被告盧建民及黃家駒,分別被判刑七年和三年半,相關上訴也被駁回。「本民前」在一四年「佔領中環」運動後成立,主張香港「民族自決」,被視為「港獨」組織。一六年春節期間,「本民前」在旺角發起集會,之後演變為警民衝突,造成逾一百人受傷。梁天琦等人事後遭警方逮捕,「本民前」核心成員黃台仰和李東昇則逃往德國,獲得政治庇護。此外,香港泛民主派團體「職工會聯盟」計畫在五月一日勞動節發起集會,遭警方拒絕,職工盟隨後上訴,二十九日仍遭駁回。除職工盟外,警方最近也以「限聚令」為由,打擊「反送中」支持者聚集。(路透檔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