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坎民選村官 林祖戀認了收賄
六月打算帶領村民討回公道的中國廣東省烏坎村民委員會前主任林祖戀,被控利用職權受賄,他八日當庭認罪、不上訴,須坐牢三年一個月。(路透檔案照)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五年前促成「烏坎事件」抗爭,及中國首次基層民主選舉的中國廣東省烏坎村民委員會前主任林祖戀(原名林祖鑾),八日因疑似受賄等三項罪名受審,他當庭認罪、不上訴,判刑三年一個月,另罰款四十萬人民幣(約台幣一九○萬元)。但因審判不公開,全案疑似「被認罪」,,六月十九日起就上街聲援林祖戀的烏坎村民,立刻號召罷工罷市,發動連續第八十二天遊行抗議。
審判不公開 家屬質疑被認罪
七十二歲的林祖戀受審罪名是受賄、串通投標、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在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宣判,僅串通投標一罪未成立。庭訊雖聲明「公開開庭審理」,但僅三位家屬獲准旁聽;記者與過路民眾則被安全人員攔檢。不過,附近居民說,法院外「前方圍蔽施工,敬請繞道行走」標誌,乃前一天半夜才加緊趕工。
當天旁聽者共卅人,包括家屬三人、「左右護法」中國安全保衛人員兩名、被指派到場的村民五名,另廿人雖臨庭但當眾睡覺。林家人表示,法院不許自聘辯護律師,根本黑箱作業,雖然「不是我們請的,我們沒必要見」,兩位官派律師也未曾與他們溝通過案情,八日庭審不過是「一齣戲」,「不公開、不公正、不公平」。
烏坎原訂六月十九日召開村民大會,商議上訪討回當年土地一事;不料十七日深夜傳出林祖戀被警方帶走消息,理由是他「涉嫌利用職權受賄」,還稱當事人隨後「供認不諱」;但林家強調,確實有工程回扣,但那是村委會決定,款項用於全村,非林祖戀個人獨吞。
聲援林祖戀的烏坎村民從七日起就宣告一天兩次加碼遊行抗議,揚言示威直至本月十一日,剛好超過中國警方警告的十日截止大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