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一審判決!南韓最大在野黨魁李在明二審改判無罪

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資料照。(法新社)
莊文仁/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二審法院今(26)日改判無罪,推翻一審的有罪判決。李在明仍能維持國會議員身分,並且有參選資格。
據《韓聯社》報導 ,當地時間今日下午2時,首爾高等法院刑事6-2庭進行本案二審,推翻一審對李在明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的判決,改判無罪。
2021年10月20日,李在明擔任京畿道知事期間,在國會國土交通委員會對京畿道政府的國政監查中,被指控涉嫌公布違規更改用途的「南韓食品研究院城南市柏峴洞地皮」相關假資訊。此外,他還被控於同年12月,以民主黨總統候選人身分接受媒體採訪時,謊稱自己在擔任城南市長期間,不認識涉及「城南大莊洞地產開發弊案」的已故下屬金某。
李在明於2022年9月被檢方以違反《公職選舉法》起訴,2024年11月15日一審宣判時,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然而,高等法院今日認定,李在明當時的相關表述不屬於散佈虛假資訊,於是推翻一審判決,判定其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