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港人抗議命運大不同 網媒收到限聚令告票
2020/10/02 00:0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9月22日香港政府修改《警察通例》下的「傳媒代表」定義,10月1日銅鑼灣遊行,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在現場擔任記者協會義務觀察員,發覺警方統一將封鎖區定為無人區。圍封之前,大多記者出示證件即可離開,部分網媒則收到限聚令告票。
根據《香港01》報導,9月22日港府修改《警察通例》下的「傳媒代表」定義。修例前後的最大差別是警方不再借助新聞機構和兩個記者協會,轉而依靠政府新聞處和警方自身識別記者。
今日(10月1日)於銅鑼灣遊行現場,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擔任記者協會義務觀察員。據他觀察,警方並未容許其所認可的傳媒留在封鎖區內採訪,而是將封鎖區變無人區,要求所有記者離開。呂秉權指出,前線警員做法與警方高層所言有別;警方修改《警察通例》傳媒定義後,不同警員、傳媒聯絡隊也有不同演繹。
警方下午在百德新街拉起橙色封鎖線,圍封市民和記者,記者須出示證件後才能離開,部分網媒在檢查證件後收到限聚令告票。呂秉權說,大部分人都獲放行,唯獨向個別網媒發出告票是不合理,且當時沒有混亂情況,圍封是多此一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