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立法會被加控重刑暴動罪 港星王宗堯:面對極權唯有反抗
2020/06/10 21:01
〔記者陳成良/台北報導〕香港去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案,多次參與反送中運動的港星王宗堯及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12人,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10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出庭,全部人被加控一項暴動罪,面臨最高10年刑期。王宗堯引述南非前總統曼德拉之言作為回應:「面對極權打壓,唯有反抗、違法達義!」
綜合港媒報導,依據香港法律,「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最高刑期是監禁3個月,但暴動罪最高刑期是監禁10年。
王宗堯出庭後面對記者提問,強調面對極權打壓,唯有反抗及違法達義。他說,不少被告是年輕人,相信若被判處最高刑期,入獄10年對任何人來說都是漫長歲月,他痛批評極權正散播白色恐怖。
王宗堯9日也在臉書發文,指出「沒有暴徒,只有暴政」,並要大家不用太擔心他,認為當局這種高調的動作,只是為了嚇走其他想發聲的人,並轉移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