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中國頒布7項妨礙醫療行為 最高可處死刑
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今(8日)聯合頒布7項妨礙醫療的行為,嚴重者最高可處死刑。圖為武漢醫護人員採集隔離病患的檢體。(法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今(8日)聯合頒布《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期間點出7項妨礙醫療的行為,嚴重者最高可處死刑。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指出,這7項行為包括:
1,毆打、故意傷害、故意殺害醫護人員。
2,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護人員的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嚇、誹謗醫護人員。
3,對醫護人員做出吐口水、撕扯防護用具等行為,可能導致醫護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者。
4,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拒不接受醫療衛生機構的檢疫、隔離、治療措施,或者阻礙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處置傳染病患者遺體。
5,強取豪奪或者故意損毀、佔用醫療衛生機構財產,或者在醫療衛生機構起哄鬧事、違規放置遺體、私設靈堂,造成秩序混亂、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進行者。
6,非法攜帶槍械、彈藥、管制武器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衛生機構。
7,其他侵犯醫護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情形。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該通知裡要求,若犯案者構成上述犯罪,法院應加快審理速度,假如嫌犯罪行重大、手段殘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只要是符合判重刑至死刑者,一律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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