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火燒加州潛水觀光船34死 4家屬告船東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去年9月在美國加州發生的潛水觀光船「概念號」火災事故奪走34命,近期傳出加州船東費茨勒(Fritzler)夫婦早知道船隻不安全,且也清楚知道船上也沒有裝置足夠的煙霧感應器和消防設備等消息;對此,4個死者家屬決定提告,同時也指控船東夫婦沒有按海岸警衛隊所要求的設置巡視表。
綜合外媒報導指出,依據過往判例,所有不當致死(wrongful-death)訴訟中,受害人必須證明,事件發生時前,「概念號」船東夫婦就已經知道船隻不安全。
「概念號」屬於加州聖塔芭芭拉的「Truth Aquatics」船舶出租公司,為費茨勒夫婦所有。這場火災事故發生於去年9月,船隻在南加州潛水勝地聖克魯斯島(Santa Cruz Island)凌晨時發生大火,甲板下34名休息的人員全數身亡,僅4名船員和船長共5人成功逃難。據生還者表示,當夜火勢兇猛,他們無力拯救其他乘客於難。
據法院文件稱,這艘船「不適合航行(unseaworthy)」,且當事船長博伊蘭(Jerry Boylan)在當下也未正確執行緊急情況程序。而據海警隊說法,「概念號」在出事之前,曾通過所有檢查。
聯邦檢察官、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和海岸警衛隊仍在調查詳細起火原因;船舶安全專家推測,船隻失火原因應是鋰電池充電起火。
船東夫婦曾援引輪船海事法(steamship maritime law),即1851年《責任限制法》(Limitation of Liability Act)來維權,他們希望這項法令能使法官免除這起事故的民事賠償責任,或對他們的責任範圍限定在遊艇焚燒後的船隻價值範圍,甚至降低到0元。
據法庭文件指出,費茨勒夫婦曾表示,他們對這艘船各個方面都採取了合理的措施,而且也配備了充足的人手和設備,使得這艘「概念號」能勝任所有的航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