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宗教自由報告:中國持續列入特別關切名單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二十九日報導〕美國國務院今天發佈的2017年宗教自由報告指出,中國憲法只保障「正常宗教活動」,但沒有清楚界定什麼是「正常宗教活動」。中國政府仍持續迫害未向國家登記的宗教活動。
這分報告指出,中國從1999年就在國際宗教法案之下被列入特別關切國家,美國國務卿去年十二月再次將中國列在特別關切國家名單中,並對中國進行出口管制的制裁。
儘管政府封鎖訊息,但據媒體報導,過去一年至少有6起僧侶在西藏自治區自焚、一起割喉自殺事件發生。中國政府也持續以反宗教分離主義、反宗教極端主義以及反恐為名限制在新疆自治區的伊斯蘭教活動。
這分報告指出,中國從2018年2月生效的新宗教法規進一步限制了宗教自由,其中包括宗教團體到海外旅行須要申請獲得批准,而且中國宗教團體不得接受境外的控制,迫使許多基督教團體停止宗教活動。中國當局持續騷擾浙江的基督徒,要求教會裡裝監視器讓警察每日監控,強制拆除十字架與教堂的事件仍時有所聞。
台灣部分外勞無周休 無法參與宗教自由
在台灣部分,這分報告表示,台灣憲法保障宗教自由,不過外勞及外籍看護不受勞基法保障,所以無法受到周休的保障,造成他們無法參加宗教活動。
國務院每年公佈全球的宗教自由報告。今年的報告表示,台灣約有六十七萬五千名外籍勞工,其中最大的族群是來自印尼的二十六萬名,多半信奉伊斯蘭教的外勞;其次是十五萬來自菲律賓,多半信奉天主教的外勞。
報告指出,過去一年有藏傳佛教組織報告其僧侶無法取得居住證在台灣進行宗教活動,但台灣當局表示,這與僧侶是否從事宗教活動無關,而是台灣不會發居住證給拿簽證進入台灣的外籍入士。
此外,也有藏傳佛教團體控告當地一個佛教組織,表示這個組織受到中國金援來騷擾他們。這個藏傳佛教團指控台灣的最高法院審理了他們的案子,但因當地佛教徒的反對一直沒有判決;不過台灣當局表示,所有與這個藏傳佛教團有關的法律訴訟都已經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