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少女酒醉無意識被性侵 美法院裁定非強姦惹議

審理法官表示,此案的少女因為在酒醉、無意識的狀況下與人發生性行為,未符合構成強姦罪條件。圖為示意圖。(彭博)☆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審理法官表示,此案的少女因為在酒醉、無意識的狀況下與人發生性行為,未符合構成強姦罪條件。圖為示意圖。(彭博)☆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2016/04/28 17:34

〔編譯周柏憲/綜合報導〕美國奧克拉荷馬州一名少年強迫口交少女,法院裁定,若受害者在「無意識」的狀態下被強迫口交不構成強姦罪。此裁決引來許多人批評,認為司法體系譴責受害者、停留在不合時宜的司法觀。

《衛報》報導,一名16歲少女因為和一群朋友在塔爾薩(Tulsa)公園飲酒後醉得不省人事,由一名17歲的男性友人開車送回家,在路程中遭到該名少年性侵。經醫院檢查,少女酒測值達0.34,也在少女的小腿後方以及口腔周圍發現少年的DNA。

據報導,少年堅稱少女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而且少女也說「離開公園後就沒記憶了。」塔爾薩縣地區法院依「強制性交」起訴少年,但是奧克拉荷馬刑事上訴庭3月裁決,因為當時少女喝醉無意識,所以不構成強姦罪。

審理法官表示,此案的少女因為在酒醉、無意識的狀況下與人發生性行為,未符合構成強姦罪條件,因此決定不審此案。法官也說,不會為了合理化檢察官的起訴而擴大法規規範。

塔爾薩縣地區法院的檢察官符(Benjamin Fu)表示,法官的判決讓他「瞠目結舌。」符認為,現有的法規並無破綻,是法庭自行判定法規有漏洞;此外,把重點擺在是否能拒絕性行為,根本把責任放在受害者身上。

許多法律學者不願批評法庭的判決,但是都同意應該趕快修法。紐約市立大學法學院院長安德森表示,法庭的判決「非常適當」,只是法條「太過古老」、「性虐待法條的漏洞過大」。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國際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