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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政風處長酒駕 12萬換緩起訴

(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2016/02/04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財政部政風處長歐建志去年底酒駕被民眾檢舉,案發後,歐建志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因歐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85毫克,檢察官昨將歐緩起訴處分,條件是繳交國庫12萬元。

歐建志記過 不必調主管職

歐建志畢業於中央警官學校犯罪防治學系,曾任法務部廉政署綜合規劃組組長、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主任、法務部政風司科長,目前擔任財政部政風處長。

去年12月晚間,歐建志在北市參加公務宴會,席間喝了點酒,歐原將車停放在餐廳停車場,但怕餐廳營業時間結束無法牽車,因此決定先將車子移到附近停車場;歐在移車過程中,疑似被民眾發現酒駕,向警方舉報,25日凌晨被大安警分局警員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廉政署調查發現,歐建志於現場並未濫用職權,也沒有干擾警方辦案,但因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85毫克,日前依相關規定將他記1大過處分,不必調離主管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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