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政風處長歐建志酒駕 記一大過處分
財政部政風處長歐建志去年底酒駕被民眾檢舉,案發後,歐建志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財政部政風處長歐建志去年底酒駕被民眾檢舉,案發後,歐建志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廉政署調查後,發現歐建志於現場並未濫用職權,也沒有干擾警方辦案,依規定將他記一大過,不必調離主管職,目前酒駕案仍由北檢偵辦中。
歐建志畢業於中央警官學校,曾任法務部政風司科長、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主任、法務部廉政署綜合規劃組組長,目前擔任財政部政風處長。
去年12月24日晚間,歐建志在台北市大安區某餐廳參加公務宴會,席間喝了點酒,歐原將車停放在餐廳停車場,但怕餐廳營業時間結束無法牽車,因此決定先將車子移到附近停車場;據了解,歐在移車過程中,疑似被民眾發現酒駕,向警方舉報,被大安警分局警員依公共危險移送北檢偵辦。
廉政署主任祕書林嚞慧表示,歐建志在事發後,從地檢署離開時立即依規定告知財政部、廉政署相關主管,廉政署也立即展開調查並召開臨時考績會審議,廉政署調查發現,歐建志在警方處理過程中,並無濫用職權干擾警方辦案,因此考績會依照行政院頒布的禁止公務人員酒駕規定,根據歐被查獲的酒測值將他記1大過處分,廉政署對此感到遺憾,並要求歐深自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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