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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一女兒臉友50歲 媽媽一查才知被睡了

2015/12/27 06: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謝姓女子以未成年女兒「小玟」(化名)的帳號進入臉書玩遊戲,發現女兒朋友中,有1名標記50歲的「謝總裁」,深入了解竟發現謝男與女兒已發生性關係,氣得報警。警方循線找到謝男,查出他是住在中部的運送雞蛋工人,台南高分院以妨害性自主將他判刑4年。

103年初,小玟讀國一時,因為玩網路遊戲,與謝男交換電話號碼及LINE帳號。同年4月,2人約在台南火車站見面,謝男隨即將小玟帶到附近旅館發生性關係。

不久後,小玟母親利用女兒帳號上網玩遊戲,發現女兒臉書有1名「超齡」友人,覺得不妥,於是透過臉書與謝男取得聯繫,得知謝男已經50歲,隨即以謝男年紀都比自己大了,要求他別再與女兒聯繫。

謝男心慌意亂,趕緊發訊息給小玟,提醒她別把發生關係的事情告訴父母,不料又被小玟母親「攔截」,全案因此曝光。

一審法官以謝男明知小玟未滿14歲,性自主權觀念未臻成熟,竟與其發生關係,影響小玟身心健全成長,且飾詞卸責,未與小玟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4年,謝男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為上訴無理,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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