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狼師 3度拐少女在教室嘿咻
2015/12/03 06:0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某補習班林姓老師涉嫌誘拐12歲的國一女生交往,3度趁著1對1教學時,在教室內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少女母親發現女兒臉書私訊與男師的曖昧對話,追問出師生不倫戀,氣得提告妨害性自主。
臉書曖昧 母追出不倫
桃園地檢署調查時,林師還趁機「丟石問路」,以自殺要脅少女「不要說實話」,引導滅證行為被美女檢察官吳靜怡識破,昨天依刑法第227條與未成年男女為性交罪嫌將林男起訴,並請求1罪1罰。林男如被定罪,每次罪行都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的重刑。
檢方調查,受害少女目前已就讀國二、未滿14歲,她從國小四年級開始在這家補習班上課,去年8月間國小畢業後,34歲林姓老師就對她展開追求,同年10月初,林涉嫌趁著與少女1對1上課機會挑逗少女,隨即在教室裡發生性關係。此後,今年農曆年過後某日及5月22日,林男又趁著單獨與少女上數學課時,在教室內2度與少女發生性關係。
狼師下跪道歉仍挨告
少女母親無意間從女兒的平板電腦中看見與男老師的臉書私訊有曖昧對話,發現不倫戀,少女父母找上林男興師問罪,他雖一度下跪道歉,卻極力否認與少女發生性關係,氣得少女父母直斥撒謊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