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壹週刊設局偷拍 劉喬安出庭崩潰
2015/03/13 06:00
檢休庭擇期再傳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壹週刊去年底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從事援交,劉女指控壹週刊對她設局偷拍,狀告壹週刊社長裴偉妨害秘密、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昨傳喚裴偉出庭,另以證人身分傳喚喬裝媽媽桑與嫖客的壹週刊李姓女記者、曠姓男記者,劉女昨天主動出庭作證,不料在庭上一度情緒崩潰痛哭,檢察官決定休庭擇期再傳。
據悉,檢察官昨先訊問李姓女記者,劉女無異狀,但當曠姓男狗仔向檢方還原當天經過時,劉女情緒不穩,當庭啜泣痛哭,向檢察官表示無法繼續應訊。
男記者喬裝嫖客
據了解,李姓女記者未否認帶劉女去旅館與嫖客會面,曠姓男記者則表示,接獲公司指示要他扮嫖客,2人皆主張有採訪正當性;裴偉昨請假未到,檢察官決定擇期再傳。
去年12月10日,壹週刊報導劉女從事援交,開價一次10萬元,港男嫖客殺價到3萬元,雙方議價半小時仍破局,劉女收了港男2000元車馬費,脫掉紅色迷你裙換上牛仔短褲離開,相關對談與畫面,被假扮港男的曠男以密錄器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