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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潑酸女 他被判6年

2006/08/08 06:00

工程師男友近失明

〔記者黃建華、蔡彰盛/綜合報導〕交往1年、發生多次性關係,卻直到被「女友」潑酸毀容,才知「女友」是男人的新竹潑酸案,喬裝女性、傷害「男友」梁姓工程師的37歲男子楊耀瑞,昨被高雄地院依恐嚇、重傷害等罪,判處6年2月有期徒刑。

被害梁姓工程師被楊嫌潑酸後,右眼摘除,左眼也幾近失明,胸腹、臉部與手臂等多處遭三度灼傷,至今上半身仍須穿彈性衣,昨天他說,已與楊耀瑞達成和解,不願對判決發表看法。

男扮女 交往沒露餡

去年9月,竹科梁姓工程師與在網路聊天室認識的女子「林婉儀」,交往1年後欲分手,卻遭林女先後撥打近3000通電話騷擾,「林女」還上網張貼梁某逼「她」墮胎的不實留言,致梁某連工作飯碗都不保。

但梁某始終都誤認「林女」是女人,完全不知道「她」是男人,本名叫楊耀瑞,還對自己提出分手感到愧疚。

94年9月2日,楊耀瑞電話謊稱要梁某陪「她」到婦產科檢查,邀約梁某到國立交通大學某教室見面,梁不疑有它赴約,卻遭楊某以硫酸潑臉毀容。楊嫌作案後逃回高雄住處,兩天後主動在律師陪同下向高市刑警大隊投案。

判決指出,被告楊耀瑞坦承化名「林婉儀」,取「0與1」之意,93年8月上網與梁認識,交往過程都戴帽子、口罩與眼鏡,掩飾真實面貌,雙方並曾在新竹縣新莊街租住處發生多次性關係。

地院認為,楊嫌造成被害人重大傷害,但姑念犯後自首,並賠償被害人300萬元取得原諒,且犯後罹患重鬱合併精神症狀,深受折磨,僅依重傷害及恐嚇罪判處他6年2月。


同志之愛?嘿咻多次 不知她是他

記者蔡彰盛/特稿

新竹潑酸案去年9月發生後,雖然兇嫌楊耀瑞均以女性裝扮現身,但外界對被害人梁姓工程師與「她」交往1年,且有多次「親密關係」,卻不知道對方是男性深感訝異,梁某雖以「對方刻意隱藏」解釋,警方研判雙方可能是同性戀。

梁姓工程師解釋,楊耀瑞與他交往時,刻意不讓他知道性別,2人親密時並未脫衣服,只有肢體磨磨磳磳,對方且要他閉起眼睛,也不讓他碰觸胸部、下體等重要部位。

至於2人如何是進行親密行為?梁某則以「不方便講」帶過。

警方則研判,梁某所言應有所保留,研判梁某若非特別喜歡帶有第三性調調的男子,就是同性戀,但案發後卻不便承認。

此外,警方對兇嫌楊耀瑞更是印象深刻,因為本案案發現場雖然在新竹,但楊某犯案後返回高雄市住處,並向當地警方「自首」,隨後且祭出「移轉管轄」、「義憤傷人」、「心神喪失」等多張法律救濟,意圖作為護身符。

新竹警方一名小隊長甚至說,楊某是他迄今見過心機最深沈的兇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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