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9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47歲男子李明富去年6月到地下賭場賭博,認為同桌賭客、33歲鋁窗工陳秋宇酒後囂張,頻頻大小聲,李離開賭場後,又與同伴在超商門口巧遇陳,李男憤而拿出以色列「塔沃爾」制式衝鋒步槍,近距離連開3槍將陳男擊斃,最高法院依殺人、槍砲等罪,判處李男18年半定讞。士林地院一審認定李男不算自首,判刑20年2月,但二、三審都認定槍砲罪部分是自首,與殺人罪合併改判18年6月,併科罰金30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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