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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救護車畫唬爛 判吐300萬才准緩刑

2014/12/02 06:00

不繳就要坐牢7個月

〔記者林良哲、許國楨/台中報導〕自稱「奇蹟大師」的賴俊吉開保時捷跑車在台中市行駛時,故意不讓救護車通行,被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台中地院昨宣判,法官認定賴男犯後態度不佳,判他有期徒刑7月、緩刑3年,但必須支付公庫300萬元,須服160小時的義務勞務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

惡意阻擋救護車

賴俊吉曾經承諾捐救護車卻未捐,曾被網友批評是「唬爛大師」;昨天他未到場聆聽判決,記者也聯絡不上他,無法得知他對判決的回應。

判決書指出,今年3月10日上午10時左右,賴俊吉(39歲)駕駛跑車行經台中市文心路一帶,並在內車道等紅燈,此時車後方正有一輛救護車載著病患就醫,救護員多次鳴按喇叭,還使用車上廣播請求讓道,賴男都置之不理,還好其右側車輛陸續讓開,才讓救護車能繞路通行。

承諾捐款又跳票

現場有駕駛人不滿賴男行徑,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上網,引發民眾不滿而紛紛轉貼,警方傳喚賴男到案,他先稱是洗車場小弟開車,後來又改口承認自己就是駕駛人,因車內的音響開了太大聲,才沒聽到鳴笛、廣播,最後他公開道歉,並承諾捐贈救護車及300萬元。

檢方偵辦後,認為賴男惡意阻擋救護車時間長達40秒,依妨害公務罪嫌將他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賴男原本在法庭上與檢察官討論要以「認罪協商」方式審理,並同意捐款300萬元,但他堅持否認並非「惡意」阻擋救護車,希望不要以「認罪」方式載明於判決書,但檢察官不能接受,最後雙方無法達成認罪協商。

法官認為,賴男明知救護車在後方鳴笛、按喇叭及廣播,卻惡意不讓路,其犯後並不認罪,態度難認良好,依妨害公務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緩刑3年,而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同時支付公庫3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市消防局昨表示,賴俊吉在事發後只撥過一通電話到消防局詢問救護車價格,並未進一步追問何時可以捐車等相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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