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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錢投豬公是信仰? 泰國老闆不算賭博抽頭

警方去年12月在這家泰國雜貨店查獲5名泰勞在後方的卡拉OK房內聚賭,當時收銀台前的豬公是放在卡拉OK房內而非櫃枱前。(記者林嘉東翻攝)

警方去年12月在這家泰國雜貨店查獲5名泰勞在後方的卡拉OK房內聚賭,當時收銀台前的豬公是放在卡拉OK房內而非櫃枱前。(記者林嘉東翻攝)

2013/10/28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新北市瑞芳區一家泰國雜貨店,去年被查到5名泰勞聚賭,且賭桌上有一隻雜貨店的豬公撲滿,供贏家投錢,檢方因而認定「豬公」是泰籍老闆娘抽頭金的工具,但法院採信「豬公」是泰人傳統宗教習俗中,供捐款建廟的工具,且豬公、賭具等無法證明老闆娘有意圖營利而供給賭場,判她無罪。

「無法證明意圖營利」

去年12月,瑞芳警分局在瑞芳工業區前一家泰國雜貨店,查獲泰勞阿平等5人在店後方的卡拉OK房內,用泰國骰子(5種動物及葫蘆)、竹編骰盅(搖骰子的容器)、瓦盆(骰盅的底座)、押寶墊等賭具,玩泰式「三六仔」,每把賭注的贏家會將錢(金額不定)投入雜貨店的豬公,警方查扣賭資3300元,另豬公裡有1760元,警方認定是抽頭金。

阿平等5人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法裁罰;因賭客把贏得的不定金額投進豬公,檢方認定吳姓老闆娘收取抽頭金,依圖利供給賭場罪起訴吳女。

法院開庭時,吳女與阿平等辯稱,來店買飲料或消費的客人,把購物剩餘款投進豬公,再由吳女捐獻以求保平安,這是泰國傳統宗教信仰習俗,該店的豬公錢,吳女捐給泰國和尚,助他在中壢建泰國廟。

吳女還提示泰籍和尚「釋毫光」給雜貨店的1張泰文感謝函,佐證確有捐出善款;阿平等人證稱,賭具是他們自己帶去的,吳女沒有抽頭。法院遂認定豬公、賭具無法證明吳女意圖營利供給賭場,判無罪。

賭贏捐款 泰官員沒聽過

不過,泰國商務辦事處專員林漢財表示,「金錢樹」確實是泰國傳統募款方法,但不能算是傳統習俗;撲滿或其他裝零錢的容器,則是商家後來衍生的,至於把賭贏的錢用於捐款,這他沒聽說過。

警方認為,依泰國習俗,現金應該是夾放在俗稱「功德樹」的金錢樹上,而非投進豬公;何況豬公、金錢樹平日放置店門櫃台上,才方便客人結帳時順手捐,怎會擺在賭桌旁?此外,阿平等人供稱贏家才投錢、輸家不用,檢方才認定吳女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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